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計室二、發布形式
*口 頭新聞稿:有無
報表,表名:直轄市、各縣市所屬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年齡
書刊,刊名:無。
*電子媒體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list?uid=331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有無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以直轄市、各縣市所屬機關學校員工為統計範圍及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以每年12月底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1.公教人員:包括政務人員、民選首長、正式職員、校長及教師。
2.年齡:以戶籍登記所記載之出生年月日為準,並以足歲計算,如滿24歲未滿25歲,以24歲計列。
*統計單位:人。
*統計分類:
1.性別:區分為男、女。
2. 按直轄市、縣市別:區分為22縣(市)。
3. 按機關分類:區分為直轄市、縣(市)議會;直轄市、縣(市)政府;稅捐稽徵處、稅務局;警察局及所屬;消防局;衛生局及所屬;直轄市、縣(市)立醫院;鄉鎮市區衛生所;環境保護局及所屬;地政事務所;戶政事務所;其他直轄市、縣(市)屬機關;鄉鎮市區公所;鄉鎮市區民代表會;鄉鎮市區公所所屬機關(不含幼兒園);直轄市、縣(市)、鄉鎮營事業機構;市立大學;高中(職)(含完全中學) ;國民中學;國民小學(不含幼兒園)。
4.按直轄市、各縣市所屬機關分:區分為直轄市、各縣(市)及其所屬機關。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2.5個月。
*資料變革: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預告發布時間表上載於網路,網址:https://win.dgbas.gov.tw/dgbas03/bs7/calendar/calendar.asp?selorg=15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編製完成之統計報表,供各界參用。
五、資料品質*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由本總處人事資訊處整理編製後送主計室發布。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依教育程度、官等、性別及機關類別等分類統計,可互為交叉查核,以確保資料品質。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備註:無。
*列管狀態列管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