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交通部統計處二、發布形式
*口 頭新聞稿:有無
報表,表名:無。
書刊,刊名:機車使用狀況調查報告
*電子媒體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motc.gov.tw/ch/home.jsp?id=56&parentpath=0,6&mcustomize=statistics101.jsp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有無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調查對象為臺閩地區機車使用者。
*統計標準時間:以調查年前1年1月至12月期間之機車使用情形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調查項目包括使用者基本資料、持有情形、使用情形、通勤(學)情形、支出情形及相關措施之意見。 (二)每月花費之停車費含路邊、路外、建築物附設停車位等之停車費。(三)機車平均每次使用時間、行駛公里等,來回算1次。(四)全年保養維修費用包含零件、配件、機油更換、車身及引擎維修,但不含燃料稅、汽油費及折舊費。
*統計單位:年;公里;分鐘;天;元;人;輛;%
*統計分類:
按縣市、地區、車種、出廠年份、使用者基本資料、燃油效率、最主要用途、已行駛公里數、每星期行駛天數、每天行駛里程、每天行駛時間及轉乘運具等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2年(逢民國偶數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10個月
*資料變革: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於網站https://win.dgbas.gov.tw/dgbas03/bs7/calendar/calendar.asp?selorg=12預告資料發布日期。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交通部統計處網站https://www.motc.gov.tw/ch/home.jsp?id=56&parentpath=0,6。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以監理單位之車籍資料為抽樣母體,採分層比例系統抽樣法抽選所需樣本數,透過郵寄問卷調查及網路填報取得樣本資料,並將回收樣本依母體車輛縣市別、排氣量及出廠年份予以加權,以平均數公式估算平均行駛里程、天數及每天花費在路上時間等相關資訊。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調查資料依問卷內容設計程式檢誤,確保資料之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每次調查前檢討問卷問項內容。
*備註:
逢民國偶數年辦理調查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