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僑務委員會主計室二、發布形式
*口 頭新聞稿:有無
報表,表名:無。
書刊,刊名:中華民國僑務統計年報
*電子媒體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ocac.gov.tw/OCAC/Pages/VDetail.aspx?nodeid=58&pid=492837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https://www.ocac.gov.tw/OCAC/Pages/VDetail.aspx?nodeid=30&pid=313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有無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海外各地區華僑申請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承保案件的案數及金額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以每年12月31日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對具有發展潛力而欠缺擔保品之華僑提供信用保證基金。
*統計單位:件;千美元。
*統計分類:按年別及項目別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9個月。
*資料變革: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http://www.ocac.gov.tw/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無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本會僑商處依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提供之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承保案件統計報表編製。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依各業別之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案件總數檢核分類項目之加總平衡。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備註: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