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財政部統計處二、發布形式
*口 頭新聞稿:有無
報表,表名: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減免稅額
產業創新條例減免稅額
書刊,刊名:財政統計年報。
*電子媒體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285?cntId=64525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有無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以各稅捐稽徵單位彙報符合獎勵投資條例、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或產業創新條例各類稅捐減免額為統計範圍及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以會計年度發生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稅捐減免額:指稅捐稽徵機關依獎勵投資條例、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或產業創新條例規定予以減免之稅額。
(二)各統計項目內容定義,參照相關法條之規定。
*統計單位:新臺幣千元。
*統計分類:按機關別、縣市別、行業別、稅目別及減免項目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6個月
*資料變革:
營利事業所得年度介於49年至79年間適用「獎勵投資條例」,80年至98年間者適用「促進產業升級條例」,99年起適用「產業創新條例」。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上載於https://www.mof.gov.tw/htmlList/99。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https://win.dgbas.gov.tw/dgbas03/bs7/calendar/calendar.asp?selorg=8。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財政部統計處依據各國稅局及稅捐稽徵單位提供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觀察各期間統計資料成長幅度來檢核資料本身正確性。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備註:無。
*列管狀態列管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