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統計處二、發布形式
*口 頭新聞稿:有無
報表,表名: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學員生人數
書刊,刊名:內政統計年報
*電子媒體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有無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凡在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受有關教育者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靜態資料以每年12月底之事實為準,動態資料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無特殊之定義。
*統計單位:人
*統計分類:
按本年底在校生人數、本年畢業或結訓人數、本年招生或招訓次數、本年報名人數、本年錄取人數、本年報到人數、性別及班別等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3個月
*資料變革: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公布日期上載於內政部統計處網頁上 https://www.moi.gov.tw/cl.aspx?n=647。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內政部網頁https://www.moi.gov.tw。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教務處彙編,主計室審核後,報送內政部警政署。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由於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資料品質應無問題。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備註:無。
*列管狀態列管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