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內政部統計處二、發布形式
*口 頭新聞稿:有無
報表,表名:各級政府地政人員人數異動
書刊,刊名:無。
*電子媒體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有無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臺閩地區各地政事務所、縣(市)政府地政局、直轄市政府地政處等機關單位人員,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靜態資料以每年6月底及12月底之事實為準、動態資料則以每年1至6月、7至12月異動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聘僱人員包括聘用人員及約僱人員。
*統計單位:人
*統計分類:按行政區域與現有人數及異動人數依性別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半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3個月
*資料變革: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公布日期上載於內政部統計處網頁上。http://www.moi.gov.tw/stat/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內政部網頁http://www.moi.gov.tw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內政部統計處依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報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由於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資料品質應無問題。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備註: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