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法務部統計處二、發布形式
*口 頭新聞稿:有無
報表,表名:無。
書刊,刊名:法務統計摘要
*電子媒體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rjsd.moj.gov.tw/RJSDWEB/book/Book.aspx?category_id=9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有無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臺閩地區檢察機關收結之毒品刑事偵查及執行案件;臺閩地區矯正機關收容之毒品受刑人、受觀察勒戒人、受戒治人。
*統計標準時間:動態資料以每月1日至月底為準,靜態資料以月底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依「法務統計用詞解釋」https://www.rjsd.moj.gov.tw/RJSDWEB/noun/Noun.aspx之規定。
*統計單位:件、人
*統計分類:
1.偵查統計。
2.執行統計。
3.矯正統計。
4.毒品級別:第一級毒品、第二級毒品、第三級毒品、第四級毒品、其他。
5.毒品犯罪行為:製賣運輸、施用、其他。
6.性別:男、女。
7.年齡:18歲未滿、18至24歲未滿、24至30歲未滿、30至40歲未滿、40至50歲未滿、50歲以上。
8.教育程度:國中、高中(職)、大專以上、其他。
9.婚姻狀況:未婚、有偶、離婚、喪偶。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月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每月第3個星期四(法務部擴大部務會報)發布上月之法務統計摘要。
*資料變革:
詳「法務統計紀事」https://www.rjsd.moj.gov.tw/RJSDWeb/history/History.aspx。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每年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並送行政院主計總處備查。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無。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1.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統計室依本機關收結之各類案件資料查編,透過刑案資訊系統,由臺灣高等檢察署統計室彙編為臺灣地區,再由法務部統計處彙編全國資料。
2.各矯正機關統(主)計室依本機關收容人之裁判、裁定、身分等資料查編,透過獄政系統,由矯正署統計室彙編全國資料。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發布之案件總數、人數、相關項目統計,可交叉查核及勾稽,以確保資料正確性。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刑事法律修正與制定、治安政策及措施之變革,涉及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變更。
*備註: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