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發展處二、發布形式
*口 頭新聞稿:有無
報表,表名:無。
書刊,刊名:無。
*電子媒體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ndc.gov.tw/News9_1.aspx?n=257D28E6C2DCC0F8&sms=EC9205F763E2A607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https://index.ndc.gov.tw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有無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台灣地區。
*統計標準時間:
動態資料依每月之事實為準;靜態資料以每月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景氣動向指標包含領先指標、同時指標、落後指標,說明如下 :
(一)領先指標:包括外銷訂單動向指數、實質貨幣總計數M1B、股價指數、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淨進入率、建築物開工樓地板面積(住宿類住宅、商業類、辦公服務類、工業倉儲類)、實質半導體設備進口值及製造業營業氣候測驗點等7項構成項目,具領先景氣波動性質,可預測未來景氣變動。
(二)同時指標:包含工業生產指數、電力(企業)總用電量、製造業銷售量指數、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非農業部門就業人數、實質海關出口值、實質機械及電機設備進口值7項構成項目,可衡量當時景氣之波動。
(三)落後指標:包含失業率、製造業單位產出勞動成本指數、金融業隔夜拆款利率、全體金融機構放款與投資、製造業存貨價值5項構成項目,可事後確認景氣循環轉折點。
*統計單位:綜合指數。
*統計分類:領先指標、同時指標、落後指標。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月。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27日。
*資料變革:
台灣景氣動向指標自民國66年開始對外發布以來,隨著經濟環境的轉變與發展階段的不同,約每隔5年進行一次檢討與修訂,先後歷經5次修訂,最近一次修訂為107年。現行景氣指標自107年7月起適用。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固定按月發布,並於新聞稿中註明下次資料公布日期;全年發布日期於網際網路上公布,網址:https://win.dgbas.gov.tw/dgbas03/bs7/calendar/calendar.asp?selorg=18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每月依預告日期及時間召開記者會,對各界同時發布。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一)景氣動向指標編製方法:
1. 構成項目資料處理:經季節調整、去除趨勢與平滑化、標準化。
2. 合成景氣指標:(1) 構成項目加權平均:以相同權重進行加權平均合 成。(2) 振幅調整:進行振幅調整,使其振幅與基準數列振幅相同,得出「景氣指標不含趨勢指數」。
3. 趨勢還原:為掌握經濟長期趨勢,將景氣指標不含趨勢指數進行長期趨勢還原,得出「景氣指標綜合指數」。
4. 詳細編製方法請參閱以下網址:http://www.ndc.gov.tw/News11.aspx?n=CFE1B745364D2499&sms=814775938D6333B4
(二)資料來源說明:各統計資料發布機關,包括經濟部、中央銀行、台灣證券交易所、行政院主計總處、內政部、財政部、台灣經濟研究院、台灣電力公司。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領先指標、同時指標、落後指標均按月更新各構成項目原始值後編製,以當期最新資訊精確反映景氣,並確保資料之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備註:無。
*列管狀態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