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二、發布形式
*口 頭新聞稿:有無
報表,表名:臺閩地區農產品生產量值
書刊,刊名:農業統計年報
*電子媒體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agrstat.coa.gov.tw/sdweb/public/official/OfficialInformation.aspx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有無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凡台灣地區種植之各種農作物,均為統計之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產量:各項作物全年收穫之數量。
(二)單價:指盛產期之產地每公噸(千打、千盆)平均價格。
(三)產值:單價×產量。
*統計單位:公噸、千打、千盆、元/公噸、元/千打、千元
*統計分類:按農作物別統計其產品產量、單價及產值。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5個月
*資料變革: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本會每年更新之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網址:http://win.dgbas.gov.tw/dgbas03/bs7/calendar/calendar.asp?selorg=26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統計室。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農產品產量及本會農糧署透過農會系統按旬查報之農產品產地價格資料,並參考鄉(鎮、市、區)公所人員於各農作物盛產期實地訪問具代表性農家之農產品出售價格,以計算各農產品之全年生產價值。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產地價格以盛產期鄉鎮實地訪問調查資料與農會系統按旬查報資料互相勾稽比較,以確保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備註:無。
*列管狀態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