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交通部統計處二、發布形式
*口 頭新聞稿:有無
報表,表名:有
書刊,刊名:交通統計重要參考指標、交通統計月報、交通統計要覽
*電子媒體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stat.motc.gov.tw/mocdb/stmain.jsp?sys=100&funid=a7204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有無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依據「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核准營業之國際及一般觀光旅館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以每月一日至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住用率:該月實際住用客房累計數與該月可供出租客房累計數之比率。
*統計單位:﹪
*統計分類:
觀光旅館依其建築、設備標準、經營、管理及服務方式區分為國際觀光旅館與一般觀光旅館。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月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50日
*資料變革: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於網站https://win.dgbas.gov.tw/dgbas03/bs7/calendar/calendar.asp?selorg=12預告資料發布日期。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交通部統計處網站https://stat.motc.gov.tw/。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各觀光旅館業依其實際營運狀況,填報觀光旅館業營運統計月報表,送觀光局旅宿組編製而成。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資料依縣市別及旅館別可交叉查核,確保資料之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由於旅宿業者或有更正,最近6個月資料均可能修正。
*備註:
因111年1月29日至2月6日為農曆春節連假,故2月發布日期延至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