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衛生福利部統計處二、發布形式
*口 頭新聞稿:有無
報表,表名:各醫療機構危險性醫療儀器設備核准數
書刊,刊名:無。
*電子媒體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dep.mohw.gov.tw/DOS/cp-5301-62356-113.html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有無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經衛生福利部核准之各醫療機構購置之危險性醫療儀器設備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本年核准數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底之事實(危險性醫療儀器設備已建置並取得醫療器材查驗登記許可證)為準;累計核准數係自該項醫療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實施之日至本年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 危險性醫療儀器設備:係指經衛生福利部指定公告之醫療設備,其操作使用應有嚴謹之規範,使用失當可導致人體健康或環境安重大危害者。(二) 累計核准數=上年累計核准數 本年核准數。(三) 縣市別:係指核准購置之醫療機構所在地而言。
*統計單位:所、台
*統計分類:
以衛生署指定公告之危險性醫療儀器項目計有醫用粒子治療設備一項。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2.5個月
*資料變革: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載於衛生福利部統計處「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 https://dep.mohw.gov.tw/DOS/np-5078-113.html。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行政院主計總處https://win.dgbas.gov.tw/dgbas03/bs7/calendar/calendar.asp?selorg=17。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本部醫事司依危險性醫療儀器審查及評估辦法,所核准數據資料,列表核正後送本部統計處。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累計核准數=上年累計核准數 本年核准數。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備註:無。
*列管狀態列管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