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法務部統計處二、發布形式
*口 頭新聞稿:有無
報表,表名:無。
書刊,刊名:法務統計摘要
*電子媒體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rjsd.moj.gov.tw/RJSDWEB/book/Book.aspx?category_id=9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有無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臺閩地區矯正機關收容人。
*統計標準時間:動態資料以每月1日至月底為準,靜態資料以月底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依「法務統計用詞解釋」https://www.rjsd.moj.gov.tw/RJSDWEB/noun/Noun.aspx之規定。
*統計單位:人
*統計分類:
1.收容人種類:受刑人、受保安處分人及押候執行者、強制工作受處分人、受感化教育學生、被告及被管收人、收容少年、受戒治人、受觀察勒戒人。
2.實際出獄情形:死刑執行、執行完畢期滿出獄、假釋出獄。
3.罪名種類:依刑法之罪章及特別刑法種類分類。
4.收容種類:新入監(所、院、校)、實際出獄(所、院、校)、月底在監(所、院、校)。
5.性別:男、女。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月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每月第3個星期四(法務部擴大部務會報)發布上月之法務統計摘要資料。
*資料變革:
詳「法務統計紀事」https://www.rjsd.moj.gov.tw/RJSDWeb/history/History.aspx。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每年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並送行政院主計總處備查。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無。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各矯正機關統(主)計室依本機關收容人之裁判、裁定、身分等資料查編,透過獄政系統,由矯正署統計室彙編全國資料。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發布之人數、相關項目統計,可交叉查核及勾稽,以確保資料正確性。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刑事法律修正與制定、治安政策及措施之變革,涉及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變更。
*備註: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