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地開發基金
一、基金概況:
為開發臺灣東部土地,促進土地資源利用,臺灣省政府爰依臺灣省省有新生地開發處理辦法設置本基金。本基金原名「東部土地開發基金」,民國八十四年四月一日更名為「新生地開發基金」,除賡續辦理東部開發區土地開發處理業務外,並負責辦理全省新生地開發管理業務。本次(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預算,隨同原台灣省政府所屬各機關,併入中央政府並編製附屬單位預算。未來機關組織移轉整併確定後,有關預算亦隨同移轉執行。
本基金主要業務係投資開發工商、住宅、遊憩及農牧等用地,除積極選擇區位適宜且具開發價值之新生地,進行整體規劃開發工作,於完成後依法公開標售或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委由民間投資開發經營外,對零星或長期遭佔用之新生地,採現況標售方式或排除後標售,至其餘尚待開發之新生地則以出租方式辦理。
二、最近五年主要業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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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85 年度決算數 |
86 年度決算數 |
87 年度決算數 |
88 年度預算數 |
本次( 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預算數 |
投資土地開發 |
千元 |
268,047 |
193,304 |
377,243 |
1,603,351 |
2,147,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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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頃 |
39.30 |
59.46 |
18.18 |
75.00 |
156.00 |
三、本次(
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
一)主要業務計畫:本次主要業務計畫為:
1.
投資開發工商、住宅、遊憩及農牧等用地:(1)
預定開發屏東縣隘寮溪山地門為住宅、商業區,需開發經費2億0,384萬2,000元。(2)
為促進東部地區產業及地方觀光發展,擬賡續進行鳳林開發區第二階段工作,辦理650公頃休閒渡假園區之先期規劃作業及用地取得,需經費9億3,727萬元。(3)
預定開發台中縣大安溪雙寮堤防4,600公尺之加高加強工程及新生地104公頃為砂石碎解場,需經費2億6,231萬1,000元。(4)
於台北防洪工程完工後,配合都市計畫辦理區段徵收作業及設計等準備工作,需經費1億4,230萬1,000元。(5)
依據烏溪河川治理基本計畫興建福龜堤防工程長1,250公尺,取得浮覆新生地18公頃,開發為淨水場用地,需經費4億2,113萬7,000元。(6)
配合門諾醫院辦理啟智家園,以照顧智障孩童,於花蓮縣平林區提供53公頃土地,整地工程需經費1億1,839萬3,000元。2.
預定出售八十一年度所開發之平林二期開發區土地利益1億4,517萬8,000元。(
二)預算內容:1.
作業收支之預計:(1)
作業收入1億4,517萬8,000元,主要係出售土地收入,較上年度預算數5,573萬元,計增加8,944萬8,000元,約160.50%。(2)
作業成本與費用1,415萬4,000元,主要係出售土地之業務費用,較上年度預算數867萬4,000元,計增加548萬元,約63.18%。(3)
作業外收入2,129萬5,000元,主要係存款利息收入,較上年度預算數1,446萬1,000元,計增加683萬4,000元,約47.26%。(4)
作業外費用97萬2,000元,主要係合作試種費用,較上年度預算數89萬9,000元,計增加7萬3,000元,約8.12%。(5)
作業總收支相抵後,計賸餘1億5,134萬7,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6,061萬8,000元,計增加9,072萬9,000元,約149.67%。2.
餘絀撥補之預計:本次預算賸餘
3.
資金運用(現金流量)之預計:(1)
作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1億3,649萬2,000元。(2)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ヾ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ゝ上述增加固定資產
184萬8,000元,係本次非計畫型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之數,包括機械及設備166萬3,000元,交通及運輸設備15萬8,000元,什項設備2萬7,000元。(3)
理財活動之淨現金流入15億9,793萬4,000元,其中現金流入20億2,913萬4,000元,包括增加其他負債293萬7,000元,增加長期負債20億2,619萬7,000元;現金流出4億3,120萬元,係減少長期負債之數。(4)
現金及約當現金之淨減1億8,211萬1,000元,係期末現金4,216萬9,000元,較期初現金2億2,428萬元減少之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