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創業自立基金
一、基金概況:
為輔導財政困絀之鄉鎮開創自治事業,增闢其財源,以達到地方財政自主,特於八十三年度依據「臺灣省政府輔導鄉鎮創業自立計畫」設置本基金。本次(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預算,隨同原臺灣省所屬各機關,併入中央政府並編製附屬單位預算。未來機關組織移轉整併確定後,有關預算亦隨同移轉執行。
本基金主要係以高額度低利長期貸款,協助貧困鄉鎮有效運用本身資源,開創地方自治事業,增加當地民眾就業機會,減少人才外流,從事經濟建設,平衡地方發展。
二、最近五年主要業務項目
:
項 目 |
單 位 |
85年度 決算數 |
86年度 決算數 |
87年度 決算數 |
88年度 預算數 |
本次( 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預算數 |
鄉鎮創業計畫 |
新臺幣千元 |
0 |
60,000 |
38,000 |
300,000 |
450,000 |
註:
85年度因各事業計畫涉及環保、土地取得及水土保持等問題,在處理上繁複費時,趕辦不及,實際核貸數為0。三、本次(
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
一)主要業務計畫:本次主要業務計畫為協助鄉鎮積極從事地方自治事業,以開拓地方財源,預計創業基金貸款金額為
4億5,000萬元。(
二)預算內容:1.
作業收支之預計:(1)
作業收入1,418萬4,000元,主要係融資業務收入,較上年度預算數953萬4,000元,計增加465萬元,約48.77%。(2)
作業成本與費用285萬8,000元,主要係融資業務成本、管理及總務費用,較上年度預算數190萬5,000元,計增加95萬3,000元,約50.03%。(3)
作業外收入8,380萬元,係存款利息收入,較上年度預算數8,168萬3,000元,計增加211萬7,000元,約2.59%。(4)
作業總收支相抵後,計賸餘9,512萬6,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8,931萬2,000元,計增加581萬4,000元,約6.51%。2.
餘絀撥補之預計:本次預算賸餘
3.
資金運用(現金流量)之預計:(1)
作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3,156萬6000元。(2)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8億7,160萬元,其中現金流入7,840萬元,係減少長期貸款之數;現金流出9億5,000萬元,包括增加長期貸款4億5,000萬元及增加短期墊款5億元。(3)
理財活動之淨現金流出1億5,000萬元,係解繳國庫淨額之數。(4)
現金及約當現金之淨減9億9,003萬4,000元,係期末現金5億2,300萬元,較期初現金15億1,303萬4,000元減少之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