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創業自立基金

一、基金概況:

為輔導財政困絀之鄉鎮開創自治事業,增闢其財源,以達到地方財政自主,特於八十三年度依據「臺灣省政府輔導鄉鎮創業自立計畫」設置本基金。本次(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預算,隨同原臺灣省所屬各機關,併入中央政府並編製附屬單位預算。未來機關組織移轉整併確定後,有關預算亦隨同移轉執行。

本基金主要係以高額度低利長期貸款,協助貧困鄉鎮有效運用本身資源,開創地方自治事業,增加當地民眾就業機會,減少人才外流,從事經濟建設,平衡地方發展。

二、最近五年主要業務項目

85年度

決算數

86年度

決算數

87年度

決算數

88年度

預算數

本次(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預算數

鄉鎮創業計畫

新臺幣千元

0

60,000

38,000

300,000

450,000

註:85年度因各事業計畫涉及環保、土地取得及水土保持等問題,在處理上繁複費時,趕辦不及,實際核貸數為0

三、本次(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

()主要業務計畫:

本次主要業務計畫為協助鄉鎮積極從事地方自治事業,以開拓地方財源,預計創業基金貸款金額為45,000萬元。

()預算內容:

1.作業收支之預計:

(1)作業收入1,4184,000元,主要係融資業務收入,較上年度預算數9534,000元,計增加465萬元,約48.77%。

(2)作業成本與費用2858,000元,主要係融資業務成本、管理及總務費用,較上年度預算數1905,000元,計增加953,000元,約50.03%。

(3)作業外收入8,380萬元,係存款利息收入,較上年度預算數8,1683,000元,計增加2117,000元,約2.59%。

(4)作業總收支相抵後,計賸餘9,5126,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8,9312,000元,計增加5814,000元,約6.51%。

2.餘絀撥補之預計:

本次預算賸餘9,5126,000元,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賸餘21,8477,000元,計有賸餘31,3603,000元,除解繳國庫淨額15,000萬元外,尚餘16,3603,000元,留待以後年度處理。

3.資金運用(現金流量)之預計

(1)作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3,1566000元。

(2)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87,160萬元,其中現金流入7,840萬元,係減少長期貸款之數;現金流出95,000萬元,包括增加長期貸款45,000萬元及增加短期墊款5億元。

(3)理財活動之淨現金流出15,000萬元,係解繳國庫淨額之數。

(4)現金及約當現金之淨減99,0034,000元,係期末現金52,300萬元,較期初現金151,3034,000元減少之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