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建設基金
一、基金概況:
我國政府為宏揚中華優良文化,促進國際文化藝術交流,並配合政策推動文化建設,以提昇國民生活品質,增進國民身心健康,特於八十一年度起依預算法規定設置本基金。本基金之主要業務在配合政策推動文化建設,補助各公立文化機構購置設備或重大藝文活動經費,及協助辦理重大國際文化藝術活動及專業人才交流事項,自八十七年度起,編製附屬單位預算。
二、最近五年主要業務項目:
項 目 |
單位 |
87年度 決算數 |
88年度 預算數 |
本次( 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預算數 |
國內文化活動推展補助及捐助 |
新臺幣 千元 |
32,185 |
28,600 |
50,400 |
兩岸文化活動推展補助及捐助 |
新臺幣 千元 |
0 |
4,000 |
9,000 |
國際文化活動推展補助及捐助 |
新臺幣 千元 |
33,175 |
34,000 |
51,400 |
註:本基金
87年度以前因非編列附屬單位預算,故其85-86年度之決算未予列示。三、本次(
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
一)主要業務計畫:本次主要業務計畫為:
1.
補助公立文化機構及表演團隊辦理大型藝文活動等國內文化活動推展經費 5,040萬元。2.
補助大專院校、公立文化機構、團體辦理兩岸文化交流活動及延聘大陸地區、旅外傑出藝術專業人才來台傳習等文化活動推展經費900萬元。3.
補助公立文化機構及團隊辦理國際文化交流、人才培育等國際文化活動推展經費 5,140萬元。(
二)預算內容:1.
作業收支之預計:(1)
作業收入1億2,450萬4,000元,主要係存款利息收入,較上年度預算數8,162萬9,000元,計增加4,287萬 5,000元,約52.52%。(2)
作業成本與費用1億6,658萬5,000元,主要係補助及捐助支出,較上年度預算數1億1,133萬元,計增加5,525萬5,000元,約49.63%。(3)
作業總收支相抵後,計短絀4,208萬1,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970萬1,000元,計增加1,238萬元,約41.68%。2.
餘絀撥補之預計:本基金以前年度未分配賸餘
1億4,617萬4,000元,除填補本次預算短絀4,208萬1,000元外,尚餘 1億0,409萬3,000元,留待以後年度處理。3.
資金運用(現金流量)之預計:(1)
作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4,020萬5,000元。(2)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ヾ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ゝ上述增加固定資產
51萬元,係非計畫型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之數,包括機械及設備40萬元,交通及運輸設備7萬5,000元,什項設備3萬5,000元。(3)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2,070萬9,000元,係期末現金12億7,025萬4,000元,較期初現金12億9,096萬3,000元減少之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