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經濟社會發展基金
一、基金概況:
我國政府於民國五十四年美援停止後,為繼續有效運用原美援所衍生之新臺幣資金,協助推動國內各項經濟及社會發展計畫,特依中美兩國政府換文協定設置本基金,並於七十二年度依預算法規定納為編列附屬單位預算之特種基金。
本基金之運用,除優先償還前美援借款本息外,主要係以貸款、投資或補助方式,提供經濟建設及社會發展所需之資金,協助國家重大政策之推動。
二、最近五年主要業務項目:
項 目 |
單位 |
85 年度決算數 |
86 年度決算數 |
87 年度決算數 |
88 年度預算數 |
本次( 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預算數 |
貸款計畫 |
新臺幣 千元 |
2,549,570 |
2,480,000 |
2,650,000 |
2,580,000 |
3,726,000 |
補助款計畫 |
新臺幣 千元 |
328,253 |
344,210 |
351,371 |
411,087 |
614,220 |
三、本次(
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
一)主要業務計畫:本次主要業務計畫為:
1.
辦理東部地區產業發展、興達發電廠增建複循環機組發電工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南化系統擴建工程、臺北區自來水第五期建設給水工程、原住民購置自用住宅、青年創業、農業等貸款計畫37億2,600萬元。2.
辦理國土開發及資源保育、人力訓練發展、重要建設及規劃、農業發展相關業務及農業建設之規劃等補助計畫6億1,422萬元。(
二)預算內容:1.
作業收支之預計:(1)
作業收入16億8,679萬6,000元,主要係貸款利息收入,較上年度預算數11億5,551萬9,000元,計增加5億3,127萬7,000元,約45.98%。(2)
作業成本與費用6億9,834萬4,000元,主要係經濟與農業建設計畫補助支出,較上年度預算數4億8,320萬5,000元,計增加2億1,513萬9,000元,約44.52%。(3)
作業外收入2億3,430萬6,000元,主要係投資利息收入及房屋租金收入,較上年度預算數1億4,628萬7,000元,計增加8,801萬9,000元,約60.17%。(4)
作業外費用36萬4,000元,主要係支付金融機構服務費用,較上年度預算數6,000元,計增加35萬8,000元,約5,966.67%。(5)
作業總收支相抵後,計賸餘12億2,239萬4,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8億1,859萬5,000元,計增加4億0,379萬9,000元,約49.33%。2.
餘絀撥補之預計:本次預算賸餘
3.
資金運用(現金流量)之預計:(1)
作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12億7,173萬1,000元。(2)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ヾ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ゝ上述增加固定資產
2,053萬元,係本次非計畫型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之數,包括土地1,416萬元,土地改良物147萬元,房屋及建築490萬元。(3)
理財活動之淨現金流出5億4,772萬9,000元,包括減少短期債務4,403萬2,000元,減少長期負債2,222萬2,000元及解繳國庫淨額4億8,147萬5,000元。(4)
現金及約當現金之淨減7億5,899萬4,000元,係期末現金818萬7,000元,較期初現金7億6,718萬1,000元減少之數。(
三)補辦預算:本基金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期間,確因作業狀況之重大變遷或業務之實際需要,未及列入當年度預算,而依預算法第八十八條之規定,報經本院核准後,先行辦理,再於本次補辦預算者,計有下列四項:
單位:新臺幣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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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金額 |
說明 |
1.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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ぇ非計畫型 -房屋及建築 |
4,662 |
位於臺北市長安東路二段一五五號房舍,部分結構損壞,亟須整修。 |
(2) 非計畫型-房屋及建築 |
390 |
自強大樓西側空調箱管排更換工程。 |
(3) 非計畫型-房屋及建築 |
350 |
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一號房屋屋頂修繕工程。 |
2. 資產之變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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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
2,928 |
為臺北市北投區新民段土地以前年度已編列之預算未依公告地價計算,經按公告地價重行核算結果,就差額部分補辦預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