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建設基金
一、基金概況:
我國政府為促進民航事業之發展與飛航安全,加速推動自償性國道公路建設計畫,辦理高鐵車站聯外交通系統建設及車站特定區之開發,以及加強觀光設施之興建與管理,特依預算法等規定,分別設置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六十一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八十三年度)、觀光發展基金(八十八年度)及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八十八年度)。
由於上述各基金均與促進交通建設息息相關,性質相近,如將其合併,除可收資金統籌調度及增進資源運用之彈性外,並可藉互相支援、整體規劃之利,提昇整體運作效能,爰自八十八年度預算起,依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將前述四基金簡併成立本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
又本次(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預算為配合亞太營運中心之海運中心計畫,須積極辦理高雄、基隆、蘇澳、花蓮等港碼頭工人僱用制度合理化作業,並於本基金項下增設「碼頭工人退休離職基金」。經增設後,本基金項下,共有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觀光發展基金、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及碼頭工人退休離職基金等五個基金,均編列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其帳目則合併表達。
本基金主要任務在辦理自償性交通建設計畫之興建、營運、維護及自償部分之資金籌措、償還等事宜。本基金之構成體系如下圖:
附屬單位預算 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
二、最近五年主要業務項目:
項 目 |
單位 |
85 年度決算數 |
86 年度決算數 |
87 年度決算數 |
88 年度預算數 |
本次( 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預算數 |
機場旅客服務 |
人次 |
45,002,607 |
52,969,000 |
51,123,000 |
60,266,000 |
92,046,000 |
導航設備服務 |
小時 |
9,117,148 |
12,143,000 |
12,292,000 |
12,267,620 |
18,401,430 |
收費管理 |
輛次 |
368,538,933 |
381,432,225 |
393,483,584 |
379,265,000 |
590,139,000 |
補助風景區公共設施 |
新臺幣千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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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000 |
1,246,603 |
高速鐵路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 |
新臺幣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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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80 |
22,085,664 |
6,192,083 |
補助高速鐵路車站聯外道路系統改善 |
新臺幣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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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44,000 |
11,355,000 |
註:本表未填列之項目,係因當年度新基金尚未成立所致。
三、本次(
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
一)主要業務計畫:本次主要業務計畫為:
1.
辦理各機場旅客服務9,204萬6,000人次。2.
提供導航設備服務1,840萬1,430小時。3.
執行高速公路車輛通行收費5億9,013萬9,000輛次。4
.補助興建、整建及維護風景區公共設施12億4,660萬3,000元。5.
進行高速鐵路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61億9,208萬3,000元。6.
補助改善高速鐵路車站聯外道路系統之規劃設計費及用地取得款等113億5,500萬元。(
二)預算內容:1.
作業收支之預計:(1)
作業收入731億3,789萬8,000元,主要係機場場站設備使用費收入、高速公路通行費收入、汽燃費收入、商港建設費收入及相關交通設施服務費收入,較上年度預算數421億8,597萬5,000元,計增加309億5,192萬3,000元,約73.37%。(2)
作業成本與費用427億1,871萬9,000元,主要係航站大廈修繕、機場跑滑道停機坪道面及草地等整修費用、高速公路及服務區站維護管理、補助各地方風景區公共設施興建、整建及維護、補助改善高速鐵路車站聯外道路系統、辦理碼頭工人僱用制度合理化作業經費等,較上年度預算數347億9,000萬2,000元,計增加79億2,871萬7,000元,約22.79%。(3)
作業外收入4億7,265萬6,000元,主要係存款利息收入,較上年度預算數8億6,762萬8,000元,計減少3億9,497萬2,000元,約45.52%。(4)
作業外費用104億1,330萬6,000元,主要係借款利息支出,較上年度預算數2億8,488萬元,計增加101億2,842萬6,000元,約3,555.33%,主要係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完工通車,借款利息自資本支出改列財務支出所致。(5)
作業總收支相抵後,計賸餘204億7,852萬9,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79億7,872萬1,000元,計增加124億9,980萬8,000元,約156.66%。2.
餘絀撥補之預計:(1)
賸餘之部:本次預算賸餘277億8,200萬5,000元,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賸餘21億6,321萬2,000元,共有賸餘299億4,521萬7,000元,除提存公積276億9,521萬7,000元外,尚餘22億5,000萬元,留待以後年度處理。(2)
短絀之部:本次預算短絀73億0,347萬6,000元,連同以前年度待填補之短絀147億3,075萬1,000元,共有短絀220億3,422萬7,000元(係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分預算及碼頭工人退休離職基金分預算之待填補短絀),留待以後年度填補。3.
資金運用(現金流量)之預計:(1)
作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267億4,527萬7,000元。(2)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ヾ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ゝ上述增加固定資產
728億9,257萬2,000元,係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之數,其中:A.
計畫型部分666億2,493萬9,000元,均屬繼續計畫,包括a.中正機場第二期航站區工程44億4,049萬8,000元,b.桃園航空城先期發展計畫貨運園區暨大園(南港地區)特定區計畫7億3,329萬2,000元,c.馬祖南竿機場新建計畫7億2,400萬元,d.高雄國際機場拓建計畫第二期工程2億5,000萬元,e.馬公機場民航站區擴建工程7億元,f.新竹系統交流道至員林交流道拓寬計畫14億7,785萬2,000元,g.楊梅新竹段拓寬計畫1億8,327萬2,000元,h.員林高雄段拓寬計畫11億6,770萬元,i.增建北斗交流道工程1億元,j.中山高增設后里交流道1,000萬元,k.中山高內壢交流道改善工程3億元,l.第二高速公路後續建設計畫494億4,736萬7,000元,m.國道北宜高速公路建設計畫57億2,138萬3,000元,n.中山高大安溪橋及大甲溪橋增設下游潛堰工程5億8,600萬元,o.中山高大業隧道基隆端北上出口及基隆交流道改善工程257萬5,000元,p.東北角海岸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3億6,000萬元,q.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2億8,200萬元,r.澎湖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1億1,600萬元,s.大鵬灣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2,300萬元。B.
非計畫型部分62億6,763萬3,000元,包括土地3億1,955萬6,000元,土地改良物16億9,982萬4,000元,房屋及建築18億5,139萬元,機械及設備11億4,357萬7,000元,交通及運輸設備9億0,017萬7,000元,什項設備3億5,310萬9,000元。(3)
理財活動之淨現金流入640億7,755萬3,000元,其中現金流入646億6,691萬6,000元,包括增加短期債務52億0,191萬元,增加長期負債482億9,570萬元6,000元及增加基金111億6,930萬元;現金流出5億8,936萬3,000元,係減少長期負債之數。(4)
現金及約當現金之淨減31億4,798萬元,係期末現金14億8,682萬9,000元,較期初現金46億3,480萬9,000元減少之數。(
三)補辦預算:本基金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期間,確因作業狀況之重大變遷或業務之實際需要,未及列入當年度預算,而依預算法第八十八條之規定,報經本院核准後,先行辦理,再於本次補辦預算者,計有下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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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臺幣千元 |
項目 |
金額 |
說明 |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 1. 計畫型(1) 國道北宜高速公路建設計畫(2)中山高大業隧道基隆端北上出口及基隆交流道改善工程 (3)中山高路竹岡山段積水緊急改善工程 2. 非計畫型 |
1,348,077
50,000
26,000
786,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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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為應工程實際進度,於 88年度先行辦理。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為改善該路段擁塞情況,並配合擴大內需方案,於 88年度先行辦理。
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為配合整治阿公店溪排水及擴大內需方案,於 88年度先行辦理。民航事業作業基金為辦理土地之產權移轉登記,需補辦徵收之土地補償費,計 2億8,600萬元;民航事業作業基金為維飛安辦理蘭嶼機場跑道葛樂禮颱風災損緊急工程,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為維護橋樑安全辦理中沙大橋耐震維修補強工程等共9項,計2億9,300萬1,000元;民航事業作業基金之房屋及建築新建及改善工程共7項,計7,225萬1,000元;民航事業作業基金購置交通及運輸設備,計3,069萬9,000元;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及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購置機械及設備,計5,809萬8,000元;民航事業作業基金購置什項設備,計4,64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