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

一、基金概況:

我國政府為因應高等教育發展趨勢,加強各國立大學校院成本及效益觀念,妥善運用教育資源,促進國立大學校院財務自主,以提高教育績效,特於八十五年度依據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草案)及預算法規定設置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各校並分別設置校務基金,隸屬於該基金項下,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自八十五年度至八十八年度間,教育部陸續選擇經費自籌比例較高之臺灣大學等二十六所學校納入校務基金試辦範圍。

八十八年一月間,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完成立法程序,爰依該條例第二條及第四條之規定,取消教育部原統籌設置之「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並自本次(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預算起,將原試辦之二十六所國立大學校院及國立專科學校設立之校務基金,均提升為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並擴大實施範圍,同時將原未實施校務基金制度之東華大學等二十二所大學院校及專科學校,亦一併設置校務基金,均編製附屬單位預算。合計實施校務基金之學校共四十八所。由於各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之性質類似,故本次預算有關四十八所學校之預算係採綜計方式表達,並將各校本次預算編列情形,分欄列示。

茲將校務基金之架構圖,列示如后:

 

 

主管機關

學校類別

附屬單位預算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基金


 

國立政治大學校務基金


 

國立清華大學校務基金


 

國立中興大學校務基金


 

國立成功大學校務基金


 

國立交通大學校務基金


 

國立中央大學校務基金


 

國立中山大學校務基金


 

國立中正大學校務基金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校務基金





國立大學

國立陽明大學校務基金


 

國立東華大學校務基金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校務基金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校務基金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校務基金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校務基金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務基金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校務基金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務基金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校務基金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校務基金



 

國立空中大學校務基金



 

國立藝術學院校務基金




教育部

 

國立臺灣藝術學院校務基金


 

國立臺南藝術學院校務基金


 

國立臺北護理學院校務基金


 

國立高雄科學技術學院校務基金


 

國立虎尾技術學院校務基金


 

國立嘉義技術學院校務基金


 

國立高雄海洋技術學院校務基金


 

國立宜蘭技術學院校務基金




國立獨立學院

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校務基金


 

國立臺北師範學院校務基金



 

國立新竹師範學院校務基金


 

國立臺中師範學院校務基金


 

國立嘉義師範學院校務基金


 

國立臺南師範學院校務基金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校務基金


 

國立花蓮師範學院校務基金


 

國立臺東師範學院校務基金


 

國立體育學院校務基金


 

國立臺灣體育學院校務基金


 

國立勤益工商專科學校校務基金


 

國立高雄餐旅專科學校校務基金




國立專科學校

國立臺北商業專科學校校務基金


 

國立臺中商業專科學校校務基金


 

國立澎湖海事管理專科學校校務基金


 

國立聯合工商專科學校校務基金

二、最近五年主要業務項目:

項目

單位

85年度

決算數

86年度

決算數

87年度

決算數

88年度

預算數

本次(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預算數

教學訓練

學生人數

55,613

145,719

192,822

212,690

321,297

三、本次(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

()主要業務計畫:

各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主要業務計畫係配合國家高等教育發展政策,培育高級人才,以提高國民知識水準,提升國民素質。本次預算各校務基金共預計培育學生321,297人。

()預算內容:

1.作業收支之預計:

(1)各校務基金作業收入合計7896,8798,000元,主要係國庫補助教學研究收入及學雜費收入,較上年度預算數3778,0076,000元,計增加4118,8722,000元,約109.02%。

(2)各校務基金作業成本與費用合計8057,7387,000元,主要係教學成本,較上年度預算數3856,8634,000元,計增加4200,8753,000元,約108.92%。

(3)各校務基金作業外收入合計449,3848,000元,主要係場地設備管理收入及服務收入,較上年度預算數211,273萬元,計增加238,1118,000元,約112.70%。

(4)各校務基金作業外費用合計208,7873,000元,主要係場地設備管理費用及服務費用,較上年度預算數109,8808,000元,計增加98,9065,000元,約90.01%。

(5)各校務基金作業總收支相抵後,合計賸餘79,7386,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2,5364,000元,計增加57,2022,000元,約253.82%。

2.餘絀撥補之預計:

(1)賸餘之部:各校務基金本次預算賸餘合計79,7386,000元,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賸餘307,9445,000元,共有賸餘387,6831,000元,除填補以前年度短絀11,0919,000元外,尚有未分配賸餘376,5912,000元,留待以後年度處理。

(2)短絀之部:各校務基金以前年度待填補之短絀合計11,0919,000元,悉數以本次預算賸餘填補。

3.資金運用(現金流量)之預計:

(1)各校務基金作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合計197,1835,000元。

(2)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ヾ各校務基金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合計1410,4205,000元,其中現金流入合計665,000元,係減少其他資產之數;現金流出合計1410,487萬元,包括增加固定資產1386,3135,000元,增加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24,1735,000元。

ゝ上述增加固定資產合計1386,3135,000元,係非計畫型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之數,包括土地69,3958,000元,土地改良物55,4965,000元,房屋及建築581,4929,000元,機械及設備371,9906,000元,交通及運輸設備40,3078,000元,什項設備267,6299,000元。

(3)各校務基金理財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合計1297,7697,000元,其中現金流入合計1311,617萬元,包括增加短期債務及其他負債19,6091,000元,增加長期負債13,000萬元,增加基金1279,0079,000元;現金流出合計13,8473,000元,包括減少短期債務及其他負債4,7833,000元,減少長期負債9,064萬元。

(4)各校務基金現金及約當現金之淨增合計84,5327,000元,係期末現金合計數1329,6781,000元,較期初現金合計數1245,1454,000元增加之數。

()補辦預算:

各校務基金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期間,確因作業狀況之重大變遷或業務之實際需要,未及列入當年度預算,而依預算法第八十八條之規定,報經本院核准後,先行辦理,再補辦於本年度預算者,計有下列項目: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金額

說明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

非計畫型

 

312,279

 

成功大學購置土地款4109,000元;中興大學及勤益工專土地改良物修建工程共2項,計1,477萬元;成功大學、交通大學、彰化師範大學、陽明大學、雲林科技大學之房屋及建築新建、整修工程共8項,計18,1747,000元;臺灣大學、彰化師範大學、成功大學購置各項教學儀器等機械及設備共4項,計10,2874,000元;中興大學、陽明大學、屏東科技大學汰購小型客貨車等交通及運輸設備共3項,計3179,000元;彰化師範大學購置畫桌等什項設備共2項,計5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