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預算籌編經過


  本院 蕭院長於八十七年二月向 貴院提出施政報告,揭櫫「維持經濟安定,追求穩健成長」、「改善社會治安,重建社會綱紀」、「提升生活品質,加強公共安全及環境保護」、「落實教育改革,促進文化新生」、「改善兩岸關係,推動兩岸協商」、「加強務實外交,鞏固國家安全」、「加速政府再造,強化中央與地方關係」等項,為現階段政府應特別加強之七大關鍵工作。為落實推動這些七大關鍵工作,除應由政府各機關全力執行,務求落實其成效外,非營業基金亦應積極配合辦理。

  綜觀本年度非營業基金,配合上述施政重點,其附屬單位預算編列重點,包括以投融資方式提供產業升級及改善產業結構有關之重要生產事業投資所需資金,以持續經濟發展;推行全民育樂活動,促進文化藝術交流,以提昇國民生活品質;執行國家高等教育發展政策,培育高級人才及國家所需之各類醫事人才,並推動教育改革以加強文教建設;主動規劃並促進兩岸民間交流事項,以增進兩岸良性互動關係;建立軍事武器裝備生產體系,並充分運用國防科技研發及產製能量,以建立自主國防能力等。

  非營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依預算編審辦法及有關規定,應由各基金擬編,經各該主管機關初步審核,各有關機關並就主管權責範圍審提意見,送本院主計處彙核整理,並約集有關機關協商後,再提經本院年度計畫及預算審核會議審核,其預算之審核,主要係考量各基金肩負之政策任務與社會責任,訂定適當之作業營運目標,以重點管理為原則,嚴密計畫之審核,並衡酌各基金間共同支出項目之衡平性,妥訂預算目標。經過以上嚴謹過程審核後,再據以彙編綜計表,隨同總預算案,提經本院院會通過後,送請 貴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