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餘絀撥補之預計:

  非營業基金餘絀之撥補程序為:本年度產生賸餘者,應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賸餘一併分配。除填補歷年累積短絀外,得視業務實際需要,提列公積作為財源;同時應配合國家財政需要,酌量將賸餘繳庫;其餘則留存基金作為未來年度規劃執行各項業務之資金來源。若本年度發生短絀者,應連同以前年度累積短絀一併填補。除撥用以前年度未分配賸餘彌補外,凡執行政府政策產生之短絀,則由國庫視情況撥款填補之,其餘則留待以後年度填補。

  茲將本年度餘絀撥補預計結果,分述如下:

(一)賸餘之分配(詳見圖四、圖五):

1.填補累積短絀197,0756,000元,占可分配賸餘總額0.92%。

2.提存公積1,5691,4984,000元,占可分配賸餘總額73.39%。

3.解繳國庫淨額1014,3663,000元,占可分配賸餘總額4.74%。

4.留存各基金未分配賸餘4478,673萬元,占可分配賸餘總額20.95%,主要為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165億元、就業安定基金111億元、經濟發展基金53億元、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基金20億元、中美經濟社會發展基金17億元、空氣污染防制基金17億元、榮民醫療作業基金14億元、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12億元、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12億元、國軍老舊營舍改建基金10億元、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7億元及農業綜合基金3億元等,均經衡酌各該基金未來業務發展之需要,留供其以後年度營運或週轉使用。

 

()短絀之填補:

1.中央公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基金本年度短絀140,0935,000元,連同以前年度待填補短絀254,9691,000元,共有短絀395,0626,000元,除由國庫撥款2億元填補外,尚有短絀375,0626,000元,留待以後年度填補。

2.營建建設基金本年度短絀21,3639,000元(係中央國民住宅基金分預算本年度預算短絀數),悉數撥用以前年度所提公積予以彌平。

3.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本年度短絀135,5264,000元,除撥用以前年度未分配賸餘11,8621,000元填補外,尚有短絀123,6643,000元,留待以後年度填補。

4.國立中正文化中心作業基金本年度短絀18,0026,000元,連同以前年度待填補短絀88,4035,000元,共有短絀106,4061,000元,均留待以後年度填補。

5.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以前年度待填補短絀82,0836,000元,除撥用本年度賸餘10,0659,000元填補外,尚有短絀72,0177,000元,留待以後年度填補。

6.交通建設基金本年度短絀1473,0015,000元,連同以前年度待填補短絀2035,000元,共有短絀1473,205萬元(係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分預算之待填補短絀),均留待以後年度填補。

7.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本年度短絀95,559萬元,連同以前年度待填補短絀170,4139,000元,共有短絀265,9729,000元,均留待以後年度填補。

8.農業平準基金本年度短絀351,8884,000元,連同以前年度待填補短絀9453,0141,000元,共有短絀9804,9025,000元,除撥用以前年度未分配賸餘8,4904,000元填補外,其餘9796,4121,000元(係糧食平準基金分預算之待填補短絀數),留待以後年度填補。

9.經濟發展基金本年度短絀7,114萬元(係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分預算本年度預算短絀數),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本年度短絀6億1,290萬3,000元,農業綜合基金本年度短絀1億4,121萬5,000元,醫療發展基金本年度短絀1億5,451萬1,000元,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本年度短絀6億3,018萬4,000元,文化建設基金本年度短絀2,970萬1,000元,中華發展基金本年度短絀2,691萬8,000元,均悉數撥用以前年度未分配賸餘予以彌平。

五、資金運用之預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