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餘絀增減原因分析:

(一)就全部基金總體分析:

  本年度29個非營業基金,其中17個基金獲有賸餘621億5,355萬元,另12個基金發生短絀92億0,105萬3,000元,餘絀互抵,淨獲賸餘529億5,249萬7,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313億0,721萬2,000元,增加216億4,528萬5,000元,約增69.14%,主要原因如下:

1.國軍老舊營舍改建基金增加賸餘247億3,305萬9,000元,主要係因處分信義計畫區等30處不適用營地之財產交易利益及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行政院開發基金增加賸餘73億8,731萬元,主要係因出售投資事業股權收益增加所致。

(二)就個別基金分析:

  本年度除由原編製單位預算之特種基金及其他基金分別改為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空氣污染防制基金及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等2單位,因上年度預算科目不同未便列比外,其餘27個單位之餘絀增減情形,茲分析如次:

1.賸餘較上年度增加者8單位,增加之主要原因:故宮文物圖錄印製作業基金係銷貨成本減少;中美經濟社會發展基金及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基金係貸、墊款利息收入增加;軍人儲蓄作業基金係補助存款差額利息支出減少;國軍老舊營舍改建基金係財產交易利益及利息收入增加;行政院開發基金係出售投資事業股權收益增加;經濟發展基金係推廣貿易服務費收入增加;榮民醫療作業基金係醫療收入增加所致。

2.賸餘較上年度減少者8單位,減少之主要原因: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係銷貨成本增加;金融資訊服務中心作業基金係其業務已於上年度移轉至新轉投資公司,致本年度無作業收入;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係教學訓練及研究發展支出增加;法務部監所作業基金係新增職技訓練費支出;交通建設基金係新增高速鐵路車站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補助支出;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係利息支出增加;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係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宣導經費增加;就業安定基金係辦理促進國民就業支出增加所致。

3.短絀較上年度增加者4單位,增加之主要原因: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係榮民化工廠關廠,致損失增加;農業綜合基金係農民提前清償貸款,融資利息收入減少;農業平準基金係低價處理收購之庫存餘糧,銷售量增加,銷貨成本相對增加;中華發展基金係推動兩岸交流,業務支出增加所致。

4.短絀較上年度減少者2單位,減少之主要原因:中央公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基金係政府補貼利息收入增加;國立中正文化中心作業基金係國庫補助表演藝術活動收入增加所致。

5.由賸餘轉為短絀者5單位,其主要原因:營建建設基金係協助省市政府辦理貸款人民自購住宅之利息補貼支出增加;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係存款餘額減少,利息收入相對減少;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係配合全國整體科技發展需要,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等費用增加;醫療發展基金係民間醫院興建床數增加,補貼貸款利息支出隨之增加,及新增補助中重度相關醫療設施經費;文化建設基金係補助及捐助支出增加所致。

四、餘絀撥補之預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