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
一、基金概況:
我國政府為提供一般民眾診療及貧苦與偏遠地區民眾義診服務,培養軍事受刑人勤勞習性並訓練其謀生技能,充分運用國防科技研發及產製能量,建立自主國防能力,建立軍事武器裝備生產體系,提升國軍軍品生產效能及品質,特依預算法規定,分別設置國軍醫院附設民眾診療作業基金(八十一年度)、國防部所屬軍事監所作業基金(八十一年度)、軍民通用科技發展基金(八十四年度)及國軍生產作業基金(八十五年度)。另本(八十八)年度國防部為有效運用國軍服務設施,提供國軍官兵正常休閒,並以企業化管理為目的,設置國軍服務作業基金。
由於上述各基金均與國軍生產及服務息息相關,性質相近,如將其合併,可使資金統籌調度及資源運用更具彈性,並可藉互相支援、整體規劃之利,以提升其整體運作效能,爰自本年度預算起,依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將上述五個基金簡併成立本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
二、最近五年主要業務項目:
項 目 |
單位 |
84 年度決算數 |
85 年度決算數 |
86 年度決算數 |
87 年度預算數 |
88 年度預算數 |
門診病患醫療 |
人次 |
2,496,685 |
2,719,120 |
2,915,684 |
2,960,717 |
3,198,261 |
住院病患醫療 |
人日 |
986,161 |
1,118,814 |
1,062,692 |
1,180,030 |
1,090,191 |
一般手工產品 |
件 |
138,078,702 |
69,144,950 |
20,458,366 |
20,741,570 |
27,269,000 |
研究發展計畫 |
項 |
8 |
8 |
7 |
8 |
8 |
兵工類產品 |
項 |
|
2,142 |
2,516 |
741 |
429 |
國軍休閒設施服務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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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300 |
三、本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
(一)主要業務計畫:
本年度主要業務計畫如下:
1.預計診療門診病患
2.製作一般手工產品
2,726萬9,000件。3.預計承接公、民營單位等委託計畫
8項。4.生產國軍所需兵工類產品
429項。5.提供國軍官兵休閒服務
106萬1,300人次。(二)預算內容:
1.作業收支之預計:
(1)本年度作業收入
(2)本年度作業支出
271億0,425萬8,000元,主要係勞務、產品銷貨、醫療及研發等成本,較上年度預算數253億0,360萬2,000元,計增加18億0,065萬6,000元,約7.12%。(3)本年度作業外收入
5億1,864萬1,000元,主要係存款利息收入,較上年度預算數 4億4,518萬元,計增加7,346萬1,000元,約16.50%。(4)本年度作業外支出
2億4,346萬9,000元,主要係利息及整理支出等,較上年度預算數1億9,081萬3,000元,計增加5,265萬6,000元,約27.60%。(5)作業總收支相抵後,計賸餘
9億8,350萬6,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0億6,266萬8,000元,計減少7,916萬2,000元,約7.45%。2.餘絀撥補之預計:
本年度基金預算賸餘
3.資金運用之預計:
(1)資金來源:本年度資金來源共列
(2)資金用途:本年度資金用途共列
68億8,994萬3,000元,包括減少未分配賸餘3億8,745萬7,000元,減少公積2億9,637萬元,增加固定資產28億2,171萬8,000元,償還長期借款53萬4,000元,增加準備金9億7,244萬元,減少其他負債1億3,140萬元,增加無形資產926萬4,000元,增加其他資產22億7,076萬元。(3)營運資金淨增
16億4,847萬8,000元。(三)補辦預算:
本基金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期間,確因作業狀況之重大變遷或業務之實際需要,未及列入當年度預算,而依預算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報經本院核准後,先行辦理,再於本年度補辦預算者,計有下列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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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臺幣千元 |
項目 |
金額 |
說明 |
固定資產投資-非計畫型 |
8,306 |
為應業務急需,提前購置醫療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