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經濟社會發展基金
一、基金概況:
我國政府於民國五十四年美援停止後,為繼續有效運用原美援所衍生之新臺幣資金,協助推動國內各項經濟及社會發展計畫,特依中美兩國政府換文協定設置本基金,並於七十二年度依預算法規定納為編列附屬單位預算之特種基金。
本基金之運用,除優先償還前美援借款本息外,主要係以貸款、投資或補助方式,提供經濟建設及社會發展所需之資金,協助國家重大政策之推動。
二、最近五年主要業務項目:
項 目 | 單位 | 84 年度決算數 |
85 年度決算數 |
86 年度決算數 |
87 年度預算數 |
88 年度預算數 |
貸款計畫 |
新臺幣 千元 |
2,530,185 |
2,549,570 |
2,480,000 |
2,580,000 |
2,580,000 |
補助款計畫 |
新臺幣 千元 |
364,382 |
328,253 |
344,210 |
407,030 |
411,087 |
三、本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
(一)主要業務計畫:
本年度主要業務計畫為:
1.辦理東部地區產業發展、興達發電廠增建複循環機組發電工程、新竹第二淨水場工程、南化系統擴建工程、臺北區自來水第五期建設給水工程、原住民購置自用住宅、青年創業、農業等貸款計畫
2.辦理國土開發及資源保育、人力訓練發展、重要建設及規劃、農業發展相關業務及農業建設之規劃等補助計畫
4億1,108萬7,000元。(二)預算內容:
1.作業收支之預計:
(1)本年度作業收入
(2)本年度作業支出
4億8,320萬5,000元,主要係經濟與農業建設規劃補助支出,較上年度預算數4億4,274萬4,000元,計增加4,046萬1,000元,約9.14%。(3)本年度作業外收入
1億4,628萬7,000元,主要係投資利息收入及房屋租金收入,較上年度預算數2億3,446萬 2,000元,計減少8,817萬5,000元,約37.61%,主要係經建會員工住宅土地價款利息收入減少所致。(4)本年度作業外支出
6,000元,係報廢資產損失,較上年度預算數 75萬7,000元,計減少75萬1,000元,約99.21%。(5)作業總收支相抵後,計賸餘
8億1,859萬5,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8億0,862萬9,000元,計增加996萬6,000元,約1.23%。2.餘絀撥補之預計:
本年度基金預算賸餘
3.資金運用之預計:
(1)資金來源:本年度資金來源共列
(2)資金用途:本年度資金用途共列
26億2,468萬1,000元,包括增加固定資產135萬元,償還長期借款4,333萬1,000元,增加長期貸款 25億8,000萬元。(3)營運資金淨減
2億9,390萬7,000元。(三)補辦預算:
本基金八十七年度預算執行期間,確因作業狀況之重大變遷或業務之實際需要,未及列入當年度預算,而依預算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報經本院核准後,先行辦理,再於本年度補辦預算者,計有下列一項:
單位:新臺幣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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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金額 | 說明 |
資金轉投資-漢通創業投資公司 | 42,429 |
為配合漢通創業投資公司現金增資,先行於87年度墊款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