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
一、基金概況:
我國政府為對國產主要農產品及其可替代產品因進口遭受嚴重損害,採取短期緊急救助措施,依據主要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辦法第八條及預算法規定,於八十一年度設置本基金。
為考量該基金常受外在環境及市場變化影響,業務量難以確實掌握,當年度中業務突有增加時,支出如未能隨同增列,將造成救助業務推動之障礙,故其經營管理上確需賦予彈性,以因應業務量變化所需,爰自八十七年度預算起,依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規定,將本基金由單位預算特種基金改制為附屬單位預算特種基金。
二、主要業務項目:
項 目 |
單位 |
87 年度預算數 |
88 年度預算數 |
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 |
新臺幣千元 |
1,995,000 |
1,811,964 |
註:本基金
87年度以前因非編列附屬單位預算,故其84-86年度之決算未予列示。三、本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
(一)主要業務計畫:
本年度主要業務為對國產主要農產品及其可替代產品因進口遭受嚴重損害,採取救助措施,預計補助
1.補助有關產品之分級、包裝、收購、加工、運輸、儲存、銷售或廢棄。
2.補助有關產品之生產調節或輔導生產者轉作、轉業、職業訓練及其他產業調整。
3.補助有關產品生產及運銷所需公共設施之建設。
(二)預算內容:
;1.作業收支之預計:
(1)本年度作業收入
(2)本年度作業支出
28億1,265萬元,主要係補助支出,較上年度預算數19億9,568萬6,000元,計增加8億1,696萬4,000元,約40.94%。(3)作業總收支相抵後,計賸餘
335萬元,較上年度預算數431萬4,000元,計減少96萬4,000元,約22.35%。2.餘絀撥補之預計:
本年度基金預算賸餘
3.資金運用之預計:
(1)資金來源:本年度資金來源為
(2)資金用途:本年度資金用途無列數。
(3)營運資金淨增
335萬元。(三)其他重點說明:
本基金截至八十七年度終了,預估可動用資金之累計結存數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