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一、基金概況:
我國政府為加速發展國家科學技術,前於民國四十八年成立「國家長期發展科學委員會」負責推動相關事宜,其經費多仰賴美援。嗣美援中止後,為賡續辦理有關國家科學技術發展業務,爰於民國五十八年依預算法規定設置本基金。
本基金主要業務在推動全國整體科技發展、改善科技研究發展環境等。發展科學技術為我國政府當前之施政重點工作,為因應現今科學技術日新月異之快速發展特性,提高研究發展之績效,以提昇國家競爭力,故在其管理上確需賦予彈性,以因應業務量變動所需,乃於八十七年度預算,依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規定,將本基金由編製單位預算之特種基金改制為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特種基金。
二、主要業務項目:
項 目 |
單位 |
87 年度預算數 |
88 年度預算數 |
推動整體科技發展 |
新臺幣千元 |
7,214,529 |
8,502,817 |
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 |
新臺幣千元 |
1,379,726 |
1,471,729 |
改善研究發展環境 |
新臺幣千元 |
1,612,062 |
1,872,074 |
註:本基金
87年度以前因非編列附屬單位預算,故其84-86年度未予列示。三、本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
(一)主要業務計畫:
本年度主要業務計畫為辦理推動整體科技發展,以落實國家科技資源整合,提昇國家競爭力等經費
(二)預算內容:
1.作業收支之預計:
(1)本年度作業收入
(2)本年度作業支出
119億0,262萬元,主要係補助推動全國整體科技發展,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等計畫之支出,較上年度預算數102億6,231萬7,000元,計增加16億4,030萬3,000元,約15.98%。(3)本年度作業外收入
1億1,730萬元,主要係存款利息收入,較上年度預算數1億元,計增加1,730萬元,約17.30%。(4)作業總收支相抵後,計短絀
6億1,290萬3,000元,與上年度預算賸餘數9,245萬9,000元比較,由賸餘轉為短絀,主要係配合全國整體科技發展需要,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等費用增加所致。2.餘絀撥補之預計:
本基金以前年度未分配賸餘
3.資金運用之預計:
(1)資金來源:本年度資金來源共列
(2)資金用途:本年度資金用途共列
6億5,820萬7,000元,包括本年度短絀6億1,290萬3,000元,增加固定資產595萬元,增加準備金331萬8,000元,減少其他負債3,603萬6,000元。(3)營運資金淨減
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