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建設基金
一、基金概況:
我國政府為促進民航事業之發展與飛航安全,加速推動自償性國道公路建設計畫及高速鐵路車站特定區之開發,特依預算法等規定,分別設置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六十一年度)、交通部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八十三年度)及台灣西部走廊高速鐵路土地開發基金(八十七年度)。
由於上述各基金均與促進交通建設息息相關,性質相近,如將其合併,除可收資金統籌調度及增進資源運用之彈性外,並可藉互相支援、整體規劃之利,提昇整體運作效能,爰自本(八十八)年度預算起,依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將前述三基金簡併成立本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
又本年度為加強觀光設施之興建與管理,以及配合高速鐵路九十二年通車營運,需辦理高鐵車站聯外交通系統建設等需要,分別於本基金項下增設「觀光發展基金」及「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並將原有同屬高鐵相關建設性質之「台灣西部走廊高速鐵路土地開發基金」,併入後者。經檢討簡併後,本基金項下,共有民航事業作業基金、交通部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觀光發展基金、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等四個基金,均編列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其帳目則合併表達。
本基金主要任務在辦理自償性交通建設計畫之興建、營運、維護及自償部分之資金籌措、償還等事宜。經簡併後,本基金之構成體系如下圖:
附屬單位預算 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
二、最近五年主要業務項目:
項 目 |
單位 |
84 年度決算數 |
85 年度決算數 |
86 年度決算數 |
87 年度預算數 |
88 年度預算數 |
機場旅客服務 |
人次 |
34,893,465 |
45,002,607 |
52,973,304 |
51,835,000 |
60,266,000 |
導航設備服務 |
小時 |
6,497,750 |
9,117,148 |
12,143,542 |
11,643,800 |
12,267,620 |
收費管理 |
輛次 |
352,279,866 |
368,538,933 |
381,432,225 |
373,356,000 |
379,265,000 |
補助風景區公共設施 |
新臺幣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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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000 |
高速鐵路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 |
新臺幣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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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3,680 |
22,085,664 |
補助高速鐵路車站聯外道路系統改善 |
新臺幣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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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44,000 |
註:本表未填列之項目,係因當年度新基金尚未成立所致。
三、本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
(一)主要業務計畫:
本年度主要業務如下:
1.辦理各機場旅客服務
2.提供導航設備服務
1,226萬7,620小時。3.執行高速公路車輛通行收費
3億7,926萬5,000輛次。4.補助興建及維護風景區公共設施
4億5,200萬元。5.進行高速鐵路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
220億8,566萬4,000元。6.補助改善高速鐵路車站聯外道路系統之規劃設計費及用地取得款等
144億4,400萬元。(二)預算內容:
1.作業收支之預計:
(1)本年度作業收入
(2)本年度作業支出
347億9,900萬2,000元,主要係航站大廈修繕、機場跑滑道停機坪道面及草地等整修費用、高速公路及服務區站維護管理、高速鐵路區段徵收管理及總務費用、補助各地方風景區公共設施興建及維護、補助改善高速鐵路車站聯外道路系統等,較上年度預算數191億1,897萬元,計增加156億8,003萬2,000元,約82.01%,主要係增列高速鐵路車站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之補助款所致。(3)本年度作業外收入
8億6,762萬8,000元,主要係存款利息收入,較上年度預算數15億1,476萬9,000元,計減少6億4,714萬1,000元,約42.72%,主要係存款減少,利息收入隨減所致。(4)本年度作業外支出
2億8,488萬元,主要係借款利息支出,較上年度預算數3,528萬8,000元,計增加2億4,959萬2,000元,約707.30%,主要係借款金額增加,利息支出隨增所致。(5)作業總收支相抵後,計賸餘
79億6,972萬1,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29億1,258萬9,000元,計減少149億4,286萬8,000元,約65.22%,主要係增列高速鐵路車站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之補助款所致。2.餘絀撥補之預計:
(1)賸餘之部:本年度基金預算賸餘
(2)短絀之部:本年度基金預算短絀
147億3,001萬5,000元,連同以前年度待填補之短絀203萬5,000元,共有短絀147億3,205萬元(係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分預算之待填補短絀),留待以後年度填補。3.資金運用之預計:
(1)資金來源:本年度資金來源共列
(2)資金用途:本年度資金用途共列
3,103億3,121萬元,包括折減基金2,014萬元,本年度短絀147億3,001萬5,000元,減少未分配賸餘46億3,171萬元,減少公積202億5,251萬7,000元,增加固定資產2,485億6,206萬4,000元(含承接第二高速公路後續建設、中山高速公路東湖五股段高架拓寬工程、國道北宜高速公路建設等計畫資產撥入數1,714億3,141萬6,000元),增加長期投資220億8,566萬4,000元,增加無形資產4,910萬元。(3)營運資金淨減
271億1,282萬4,000元。(三)補辦預算:
本基金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期間,確因作業狀況之重大變遷或業務之實際需要,未及列入當年度預算,而依預算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報經本院核准後,先行辦理,再於本年度補辦預算者,計有下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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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臺幣千元 |
項目 |
金額 |
說明 |
固定資產投資-非計畫型 |
1,014,159 |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及交通部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為應各項工程需要,徵收土地補償費共 5項,計3億1,360萬元;民航事業作業基金為維飛安辦理機場跑道整建、金門機場水池格樑護坡改善工程,交通部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為維道路安全及改善國道擁擠狀況辦理中山高改善工程,共7項,計6億4,111萬3,000元;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高雄機場為提昇服務品質辦理倉庫雨庇延伸工程等房屋及建築1,514萬6,000元;民航事業作業基金為維飛安辦理屏東機場迴波降落系統等交通及運輸設備4,43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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