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監所作業基金

一、基金概況:

我國政府為配合現代行刑處遇及矯治犯罪等刑事政策需要,特於六十九年度,依據監獄行刑法、羈押法、外役監條例、少年觀護所條例及少年感化作業規則等規定,將原有之「司法行政部所屬各監獄作業基金」及「臺灣高等法院所屬各看守所及少年觀護所作業基金」加以合併,成立本基金,以訓練受刑人、羈押中刑事被告等收容人之謀生技能,俾出獄(所、院)後,能適應正常社會生活。

本基金主要任務為配合政府行刑政策,訓練受刑人、被告等收容人謀生技能,銷售其所產製之工藝、農牧產品及資金籌應運用等。

二、最近五年主要業務項目:

項 目

單位

84年度

決算數

85年度

決算數

86年度

決算數

87年度

預算數

88年度

預算數

電器科

204,018,000

166,346,000

297,923,500

329,781,266

330,296,142

電子科

90,359,843

257,868,100

135,619,644

297,666,204

279,955,563

機工科

186,604,000

326,260,000

282,779,660

275,965,320

227,522,051

藝品科

317,062,981

287,471,718

289,737,010

360,125,230

216,435,853

其他科

109,291,076

310,582,500

267,701,404

329,711,757

214,802,098

三、本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

(一)主要業務計畫:

本年度主要業務計畫,除委託本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辦理技藝訓練班外,並於勞務部分設電器、電子、機工、藝品等23科,以訓練受刑人學習一技之長,其中電器科產製電器用品33,0296,142件,電子科產製電子零件27,9955,563件,機工科產製機械零件22,7522,051件,藝品科產製工藝品21,6435,853件。

(二)預算內容:

1.作業收支之預計:

(1)本年度作業收入60,5422,000元,主要係加工收入,較上年度預算數66,6976,000元,計減少6,1554,000元,約9.23%。

(2)本年度作業支出37,8808,000元,主要係發給受刑人等之勞作金,較上年度預算數48,9404,000元,計減少11,0596,000元,約22.60%。

(3)本年度作業外收入14,4943,000元,主要係存款利息收入,較上年度預算數14,4939,000元,計增加4,000元。

(4)本年度作業外支出18,2878,000元,主要係受刑人飲食補助費及職技訓練費、受刑人及管理人員獎勵金,較上年度預算數6,1205,000元,計增加12,1673,000元,約198.80%,主要係本年度新增職技訓練費支出所致。

(5)作業總收支相抵後,計賸餘18,8679,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6,1306,000元,計減少7,2627,000元,約27.79%。

2.餘絀撥補之預計:

本年度基金預算賸餘18,8679,000元,悉數提存公積,並依監獄行刑法、羈押法及外役監條例之規定,於以後年度循預算程序撥充基金,及充作改善受刑人生活設施之用。

3.資金運用之預計:

(1)資金來源:本年度資金來源共列47,4235,000元,包括公積撥充基金18,230萬元,增加公積18,8679,000元,減少固定資產2,1056,000元,收回準備金5,6446,000元,增加其他負債2,5754,000元。

(2)資金用途:本年度資金用途共列33,6635,000元,包括減少公積20,7937,000元,增加固定資產4,6498,000元,增加準備金5,6563,000元,減少其他負債2,5637,000元。

(3)營運資金淨增13,7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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