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訊服務中心作業基金

一、基金概況:

我國政府為推行全國金融資訊體系自動化,以達成資訊互通、資源共享,提昇金融服務品質,特於七十七年度依預算法規定設置本基金,提供通匯、自動化機器、數據機、資訊查詢、銷售點、代(繳)退稅、代發股利(息)及電子銀行共用網路等服務。

為提升本基金業務發展能力及服務品質,強化競爭力,從而有助於推動發展區域金融中心,該基金擬於八十七年度以現有資產作價17.89億元轉投資新公司(公司名稱未定)方式完成民營化,新公司暫訂資本額為37億元,公股持股比率為48%。另基於股權分散原則之考量及依公司法規定,新公司成立一年後始得轉讓持股,預計本(八十八)年度出售部分公股,降低本基金持股比率為37%。

二、最近五年主要業務項目:

項 目

單位

84年度

決算數

85年度

決算數

86年度

決算數

87年度

預算數

88年度

預算數

跨行通匯業務

26,637,312

32,999,409

41,421,152

47,759,000

0

自動化服務機器業務

75,671,568

103,369,435

122,424,403

132,236,000

0

三、本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

(一)主要業務計畫:

該基金原有業務將已於八十七年度移轉至新轉投資公司,本年度無業務計畫。

(二)預算內容:

1.作業收支之預計:

(1)本年度作業外收入14,8432,000元,主要係存款利息收入,較上年度預算數1,525萬元,計增加13,3182,000元,約873.32%,主要係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本年度賸餘14,8432,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64,6021,000元,計減少49,7589,000元,約77.02%,主要係該基金業務已於八十七年度移轉至新轉投資公司,本年度無作業收入所致。

2.餘絀撥補之預計:

本年度基金預算賸餘14,8432,000元,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賸餘206,1939,000元,共有賸餘221,0371,000元,全數解繳國庫。

3.資金運用之預計:

(1)資金來源:本年度資金來源共列67,0875,000元,包括公積撥充基金25,000萬元,收回長期投資42,0875,000元。

(2)資金用途:本年度資金用途共列311,3814,000元,包括基金收回繳庫38,100萬元,減少未分配賸餘206,1939,000元,減少公積25,000萬元,減少其他負債42,0875,000元。

(3)營運資金淨減244,2939,000元。

(三)補辦預算:

本基金八十七年度預算執行期間,確因作業狀況之重大變遷或業務之實際需要,未及列入當年度預算,而依預算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報經本院核准後,先行辦理,再於本年度補辦預算者,計有下列一項: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金額

說明

資金轉投資-公司名稱未定

1,789,875

以現有資產作價轉投資成立新公司方式完成民營化,新公司暫訂資本額為37億元,本基金持股比率為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