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基金
一、基金概況:
我國政府為安定中央公務人員之生活,輔助其購置自用住宅,以提高行政效率,特於五十八年度起依預算法規定設置本基金。
本基金主要任務為辦理中央公教人員住宅輔購(建)相關事項,包括公教住宅建築計畫之審定及工程考核,住宅輔購、分配及資金籌應運用等。
二、最近五年主要業務項目:
項 目 |
單位 |
84 年度決算數 |
85 年度決算數 |
86 年度決算數 |
87 年度預算數 |
88 年度預算數 |
自購住宅貸款 |
戶 |
5,380 |
5,504 |
6,522 |
5,300 |
5,600 |
集體興建公教住宅 |
戶 |
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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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400 |
臺北市公有眷舍改建 |
戶 |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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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
(一)主要業務計畫:
本年度主要業務計畫為輔購中央公教住宅
(二)預算內容:
1.作業收支之預計:
(1)本年度作業收入
(2)本年度作業支出
4,868萬4,000元,主要係貸款手續費,較上年度預算數5,140萬5,000元,計減少272萬1,000元,約5.29%。(3)本年度作業外收入
3億2,416萬2,000元,係存款利息收入及政府補貼利息收入,較上年度預算數1億0,377萬5,000元,計增加2億2,038萬7,000元,約212.37%,主要係政府補貼利息收入增加所致。(4)本年度作業外支出
19億9,858萬9,000元,主要係貼補中央公教人員貸款利息支出,較上年度預算數 17億9,372萬6,000元,計增加2億0,486萬3,000元,約11.42%。(5)作業總收支相抵後,計短絀
14億0,093萬5,000元,較上年度預算短絀數14億3,115萬3,000元,計減少3,021萬8,000元,約2.11%。2.餘絀撥補之預計:
本年度基金預算短絀
3.資金運用之預計:
(1)資金來源:本年度資金來源共列
(2)資金用途:本年度資金用途共列
146億3,558萬8,000元,包括本年度短絀14億0,093萬5,000元,償還長期借款8億7,378萬5,000元,增加長期貸款及墊款123億6,086萬8,000元。(3)營運資金淨減
14億0,078萬8,000元。